民警訊問李某的行騙動機,李某稱“無聊”。
  文/片 本報記者 尉偉
  實習生 王志偉
  以單位發福利或開會為名去百貨店大肆採購煙酒,再將送貨的店主騙至賓館後,拎著名煙開溜。7月2日,歷下公安建築新村派出所就抓獲了一對藉此行騙的母女。對於行竊動機,母親李某稱“無聊”,而14歲女兒麗麗(化名)則覺得“好玩”。
  6月18日下午6時許,解放路附近一百貨店的郭女士遇到兩名女子進店要貨。
  “一個四十歲左右,一個十來歲,像是母女倆。”郭女士回憶。一進門,中年女子自稱是附近一賓館的,需要大量的牛奶、香煙等,“她說單位給員工發福利用,有多少要多少。”
  郭女士將27條香煙裝進三個黑色塑料袋,跟隨兩名女子來到了附近一家賓館,“她們倆則提著六小箱牛奶。”
  進了賓館後,中年女子讓郭女士先拎著牛奶、拿著小票去401房間結賬。
  “煙怎麼辦?”郭女士不放心,中年女子則說,“這裡有服務員呢,你下來再說。快上去吧,晚了會計就下班了。”
  見對方信誓旦旦,郭女士沒再多想,拎著牛奶上了樓。可她在樓上找了半天也沒找到什麼會計,每個房間都大門緊閉,“下樓後,發現兩名女子連煙一起不見蹤影后,我才知道遇上騙子了。”
  “郭女士剛上樓,兩人就拎著煙跑出賓館,坐公交車跑了。”歷下公安建築新村派出所高克偉副所長告訴記者,接到郭女士報警後,他們立即展開調查,併發現市中、天橋、槐蔭等區相繼有類似的案件發生,“監控顯示,作案的都是一老一少兩名女子,受害者均為賓館附近的百貨店或煙酒店,理由也都是單位開會或發福利用。”
  經過多日的調查走訪,民警很快鎖定了家住郎茂山小區的李某和其女兒麗麗,並於7月2日晚將兩人抓獲。
  “在麗麗4歲的時候,李某就和丈夫離婚了。”辦案民警介紹,李某今年40歲,麗麗14歲,孩子判給了李某,李某的丈夫每月支付一定的費用。
  民警初步審查得知:從2014年2月底開始,李某就帶著女兒麗麗以單位開會或發福利為名,專門針對賓館附近的煙酒店、百貨店行騙,至今作案7起,案值9萬餘元。
  “麗麗小學二年級就輟學了,一直跟著母親到處玩。”至於作案動機,李某告訴民警,一是自己無聊,二是看到電視上有類似的騙局,覺得這樣來錢快。而麗麗雖然知道不對,但覺得這樣挺“好玩”。
  每次得手後,母女倆都會將騙來的香煙以市場價的一半出手。“6月18日,母女倆騙了郭女士後,特意打車先到了泉城路一大商場買了一百多元的哈根達斯冰淇淋,然後又打車回了家。”辦案民警說,詐騙得來的錢基本被母女倆用於泡電影院、出入高檔餐館,“騙一次,能維持她倆一個星期左右的開銷。”
  值得一提的是,民警進入李某位於郎茂山小區的家裡時,發現裡面幾乎沒有傢具,只有一張鋪在地上、母女倆用於睡覺的床墊和簡單的洗漱用品。
  目前,涉嫌詐騙的李某已被歷下警方刑拘,此案也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。
(原標題:荒唐母親竟領著14歲女兒行騙)
(編輯:SN146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m24fmuef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